巢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20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巢湖市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巢湖市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09-2012)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全面提升产品和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安徽省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皖政办〔2009〕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实施“三大工程”(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技术性贸易壁垒突破工程、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工程),建设“两大体系”(农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创新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以技术标准战略促进产业升级,提升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争取达到2个,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争取达到2个;争取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国家标准的数量超过5项,制(修)订省地方标准5项以上。
(二)力争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通过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争创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以上。
(三)力争建立2个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县,培育10家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企业,扶持5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
(四)建立健全以优质、特色、生态农产品质量标准为主体的农(林)业标准体系,制(修)订省级地方农(林)业标准5项以上、市级农(林)业标准规范50项以上。
(五)建立8个国家级、20个省级、40个市级农(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和5个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10个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企业达到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