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林业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二)营林绿化处(昆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三)资源林政管理处
(四)科技教育处
(五)林业产业发展处
(六)政策法规宣传处
(七)林业分类经营办公室
(八)审计财务计划处
(九)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昆明市林业局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昆明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正县级)、副局长3名(副县级)、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1名(副县级,兼市林业局副局长),中层领导职数11名。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正科级),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昆明市林业局管理昆明市森林公安局。
(二)昆明市林业局管理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昆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昆明市木材检查站、昆明市林业基金征收管理站、昆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昆明市海口林场、昆明市西山林场、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昆明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昆明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昆明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昆明市林业技能开发站。
六、附则
(一)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