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管理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及项目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政府债务。
(十一)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管理会计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财税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办法和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三)协调政府项目筹融资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
(十四)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展财政科学研究;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统计、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目标管理、人事、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三)预算科
分析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市级部门预算;承担市对县的转移支付工作;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市预算,负责编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办理动用市级预备费的申报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建议;参与税收政策调查和研究,办理政策性退税的审核、报批、退付等工作。
(四)国库科
执行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制度;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负责市级财政工资统发、公务卡消费、财政专户出纳工作;授权支付额度的下达;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研究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五)经济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