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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年度计划及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目标评价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承担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职责,推动用循环经济改造传统产业和工业企业;指导协调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中重大项目、示范改造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定市财政用于工业、信息化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
  (九)中小企业科(非公有制经济科)
  拟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统计分析、预测监测责任;承担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与综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推荐评审工作;负责管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资金短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负责管理、审批、审核申报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行业,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组织开展政、银、企合作协调工作,加强企业与企业、民企与国企、外企间的资金和技术合作,建立企业多元和开放的产权结构;负责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网络管理科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国家有关软件、系统集成、信息服务及通信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管理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指导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数字认证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职工教育规划、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经信干部和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市纪委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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