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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附件2:
  推进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实施项目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建设

  加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3111”工程。即:利用国家拉动内需项目、省级建设项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合格县级医院、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村(社区)有一所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改善薄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功能不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的配套设施建设。

  2010年实施石林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晋宁县新街乡中心卫生院、上蒜乡中心卫生院,宜良县北古城中心卫生院、狗街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和金方街道办事处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华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盘龙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官渡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西山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呈贡县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晋宁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宜良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石林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高新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经开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旅游度假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2011年实施宜良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晋宁县宝峰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石林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宜良县汤池镇中心卫生院;五华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盘龙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官渡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西山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呈贡县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宁市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晋宁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宜良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石林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高新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经开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旅游度假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2012年实施晋宁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五华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盘龙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西山区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官渡区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晋宁县2个一般卫生院建设项目,宜良县2个一般卫生院建设项目,石林县2个一般卫生院建设项目;五华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盘龙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官渡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西山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呈贡县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宁市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晋宁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宜良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石林县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高新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经开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旅游度假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大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省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做好中医进社区工作,做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有条件的要开设中医科(中药房)。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科技发展。实施卫生人才开发重点项目,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完善知名专家的培养措施,打造一批优秀的学科团队。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水平,改善基层卫生队伍学历结构,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做好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中医人才队伍建设。2010年培训城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00名,2011年培训城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00名,2012年培训城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400名。

  加强城乡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城乡信息化硬件、远程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信息资源三大平台建设,力争2012年实现城乡卫生信息网络化。

  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构和监督机制,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以呈贡县人民医院的改革为试点,到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继续推进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区(市)人民医院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呈贡、晋宁、宜良、石林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任务。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继续医学教育,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自己学”等办法,每年至少有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

  鼓励民营资本举办各种形式的优质医疗资源,大力发展民营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继续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2009年把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呈贡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的36所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2010年对部分达标的村卫生室逐年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11年涉及到的313所村卫生室全部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在落实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5元的基础上,到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同时,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四、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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