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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节能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节能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临州办发[2010]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全州节能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四月十三日

  2010年全州节能工作安排意见

  近年来,我州节能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州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节能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节能管理,狠抓任务落实,连续四年较好的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任务。

  2010年,是全力实施 “十一五”节能总体目标任务的攻坚年。年初,省政府和州政府签订了万元GDP能耗降低3.0%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为了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州政府和各县(市)政府签订了万元GDP能耗下降3.2%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我州“十一五”能耗下降20%的总体目标,现就2010年全州节能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

  各县(市)政府和州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节能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州、县(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分析节能工作形势,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州、县(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为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州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明确节能目标责任,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落实节能措施,确保完成各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二、分解落实节能指标,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管理

  按照今年省、州政府签定的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主要分两项内容:一是节能目标,即万元GDP能耗降低率3.0%,分值占40分;二是节能措施,主要包括节能工作组织领导、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节能技术推广、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管理、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管理、法律法规执行、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九个方面的内容,由原来的8项新增加为9项内容,分值占60分。按照省、州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内容,在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201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各县(市)要及时与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书确定的节能指标和九项节能管理措施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提出措施,逐项确保落实。州节能减排办要重新修订和完善《节能目标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和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日常检查和监管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督察和检查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年底,州政府将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节能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圆满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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