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加强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省政府应急办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应急办负责人参加的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针对性。
七、加强预防预测和危险源动态监控工作。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控机制,继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将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加快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切实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先预防转变。
八、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体系。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市州、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用机制。
九、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需由政府负责的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同时,要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多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十、完成省政府专家组组建工作。在已经初步建立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基础上,进一步遴选并完成省政府专家组的组建工作,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十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值班制度、信息编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应急办各项工作程序,并尽快印发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应急办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