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重示范引导。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是抓好商业行业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工作的基本思路。各地在商业行业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工作中,要坚持先抓试点、树立范体、以点带面、由点到面的方法,从社会信誉、经营种类、经营时间、区间影响等多个方面大、中、小的经营者中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单位或街道作为示范点(示范店、示范街),上门指导、服务到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监制标价签或价目表,标价做到有货有价、有价有签、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内容齐全、标价真实、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要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媒体报道等形式,宣传、树立一批明码标价的先进典型作为示范样板,使广大经营者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
三、重点抓好普及。提高明码标价的普及率,是抓好商业行业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在整顿规范商业行业明码标价工作中,要善于运用和推广试点成果,注重在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上花大气力、下真功夫。要“抓两头,带中间”,突出薄弱环节、突出“老大难”单位,在主体上突出个体户,在规模上突出小门面,在分类上突出服务业。对实行明码标价确有困难的,赠送标价签,上门帮助标价;对标价不准的,主动宣传政策,帮助逐项规范;对不服管理顶着不办的,耐心教育说服,攻克重点户。先难后易,以难带易,全面推进,确保商业行业所有经营者,所有商品和服务,全部实行明码标价,不留空白,消灭死角,力争实现“全面标价、规范标价、诚实标价”的工作目标。
四、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是抓好商业行业明码标价整顿规范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对明码标价工作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管理、科学管理,逐步提高商业行业明码标价的整体规范化程度。要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大查处的力度。在整顿规范起始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可采用“首违不罚”,多以提醒、告诫、责令改正等形式促其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对拒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标、乱标、虚拟标价、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自制标价签和利用标价误导、诱骗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屡查屡犯、屡劝不止、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责令停业整顿,以保证整顿规范商业行业明码标价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