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增实施5项民生工程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2010年全市新增实施5项省定民生工程。
(一)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从2010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新建、改扩建一批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2010年新增床位50张,每张床位投入6万元。
(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整合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文化室、寄宿学校等现有资源,在全市28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每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2万元,由市妇联负责实施;在农村地区确定193个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3000元),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三)光荣院建设。2010年新建黄山市光荣院,规划建设床位70张,光荣院建每张床位投入2.7万元,计划三年的时间使集中供养率达到30%。
(四)农村清洁工程。从2010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在全市每个乡镇(2010年我市任务10个乡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五)校舍安全工程。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2010年应完成全市108205平方米加固重建工程。
三、有关工作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努力巩固成果、完善政策、规范操作、提升效果,不断健全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和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贴近基层的需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要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民生工程和其他各类基础设施,形成集聚效应。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补助或发放到人的民生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类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要健全完善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二是形成稳定、多元的民生工程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民生资金预算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机制,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采取政府项目规划、政策扶持、以奖代补、贴息、配套、担保等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稳定的多元化筹资机制。要加大各类涉及民生的资金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健全项目储备遴选机制。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各区县在确保完成市定35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要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科学制定阶段性民生工程目标,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储备遴选机制实现民生工程的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