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农经处、江西省农业厅计财处、江西农业厅科教处关于对全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发改委:
为加强对我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对全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2009年新增大中型沼气、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县级沼气服务站建设项目;
(二)2008年新增农村沼气投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投资计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内容相符。其中大中型沼气项目的施工图是否与批复的初步设计相符,施工合同建设内容是否与批复的初步设计、标的内容中相符。
(二)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监理、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单位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是否备案,是否按核准进行了招投标,是否有相关项目监管部门的检查;档案包括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本及其审批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文件,招投标、合同管理文件,基建财务档案等是否完整。
三、检查方式
在各项目县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农业厅科教处、计财处,省发改委农经处组织进行抽查,由检查组按各设区市户用沼气不少于50%项目县,该县项目计划数不少于5%抽查,服务网点、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按该县计划数不少于5%抽查,并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3表1、2);大中型沼气工程原则上现场了解所有项目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和建设内容,填写调查表(附件3表3),重点抽查各设区市不少于项目数的30%,检查项目全部情况,填写抽查表(附件3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