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公开征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修改意见的公告
按照《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的工作方案》要求和2月25日省人大召开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精神,省农业厅需对《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注:清理涉及到我厅职能相关的内容)、《江西省实施<渔业法>的办法》、《
江西省种畜种禽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
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江西省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江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等11部涉农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意见,为了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法规清理质量,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