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起草市委关于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根据党中央关于编制全国“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市委关于编制十堰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编制规划纲要。根据市委关于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精神,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实现规划目标任务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编制专项规划。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组织编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指导该领域、该行业发展,决定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基本依据。专项规划领域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相关部门具体编制。
(五)编制区域规划。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按照我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编制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区域规划领域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相关部门会同有关市具体编制。
(六)编制县(市)级规划。围绕落实十堰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对市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四、进度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春节前,市有关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2009〕126号)要求,完成“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以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提出“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初稿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二是2010年初到6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举措等,形成规划纲要的初稿。三是2010年12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委起草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专家,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2010年12月初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一)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具体安排是:
“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大致分为五个阶段,即基本思路形成阶段--《纲要》框架形成阶段--《纲要》形成阶段--《纲要》审议阶段--《纲要》发布与宣传阶段。
1、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09年9月--2010年2月)
2010年2月,在吸收“十二五”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十二五”基本思路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纲要》框架形成阶段(2010年3月--2010年6月)2010年3月,起草《纲要》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