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治十堰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营造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1、依法监管市场,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各类中介机构及其服务市场,促进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运作。加强对公营垄断性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无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地区和放心消费的城市。
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运用道德和法律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政府要率先加强诚信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提高全社会信用道德水平,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3、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大资源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破坏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完善和落实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有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法规。依法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工业的发展。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加强对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资源的有效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二)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4、稳步推进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按照法治国家对执政党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党委与国家机关的关系,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的职能,支持国家机关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必须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
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5、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实现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行使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与监督的渠道。改进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优化代表构成,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以开展创建基层“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活动为载体,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扩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举权。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工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