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
9、深化全民法制教育,增强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普及
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
宪法意识,增强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尊严和权威的自觉性。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
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加强对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人大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任命、使用和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落实课程内容,推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大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与能力。
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节目、法制栏目的质量,增强可读性、可视性。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繁荣和发展法制文艺,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实行法制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做到责任明确,有部署、有检查。研究制定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体系,强化动态检查督促,确保《
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贯彻实施。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提高普法预算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