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厅现就进一步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了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强调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职能作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能充分发挥法律专长和群众信任的优势,有利于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缓解信访群众的对立情绪,有助于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进一步认清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解决信访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以维护好信访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进一步落实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值班制度。有必要和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律师常年在政府信访接待大厅值班接访;没有条件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机制,确保律师能及时参与相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二是各地要不断协助各级政府完善信访接待、重大信访案件评查、信访案件听证等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律师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相关报告备案、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矛盾易转化、易激化案件要及时向政府信访部门和有关部门通报,努力为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做好接访和下访工作。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主动与工会、信访、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联络,建立情况沟通、工作会商和协作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成效。四是要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的后续延伸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及时与法律援助机构联系衔接,安排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五是要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值班接访律师的工资和补贴;对在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律师,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以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