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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建发〔2010〕99号)


各区政府、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我市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的起步年和关键年,城市建设改造工程规模大、战线长、范围广、标准高,实施难度大,不仅对工期质量提出了要求,更对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为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和盖如垠书记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指示,快速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各项规定和措施,全面提高城建改造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交通、保环境、保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以构筑优质城建、高效城建、和谐城建为目标,采取市区联动、政企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方式,从春季各项工程开工伊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以围挡立体防护提档升级、美化工地周边环境、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为核心内容的专项管理活动,在推进市委市政府新战略实施和各项城建工程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的同时,大力提高文明施工整体管理水平,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给城市交通、城市环境和城市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参建单位落实“兴产利民”措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高素质的城建队伍整体形象,打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为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努力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范围
  本次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全市道路桥梁新建改造工程、道路结构性升级工程、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地铁工程、城市景观道路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等各种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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