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城建改造工程目标责任分解,分别抓好各自承担工程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5、各施工、监理单位,专项负责所承包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五、推进措施
为高效有序地把今年城建改造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必须采取有力有效的超常规措施,强力推进各项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一)出台三个文件,对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各项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导。一是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专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整体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和责任,指导全面工作。二是制定出台《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有关实施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今年文明施工专项管理的实施范围、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具体标准,使工作的开展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对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奖惩的通知》,激励和引导责任主体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召开两个会议,夯实各项任务和责任。一是4月中旬召开全市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作出工作部署,落实目标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动员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参建企业,迅速掀起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热潮,以保交通、保环境、保民生的实际行动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为我市城市建设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4月下旬召开文明施工现场会议,向全市城建改造工程参建单位和施工企业推广文明施工和围档升级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树立样板,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快速有效、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展开。
(三)建立四个机制,促进目标责任的落实。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管理纳入今年市委市政府城市建设改造工程工作目标,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建谁负责的原则,从各级管理部门到工程建设指挥部、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市建委作为全市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的综合主管部门,对今年全市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负全责;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对本辖区各项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负全责;承担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的市、区有关部门和各重点工程指挥部、分指挥部是文明施工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对所辖项目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和文明施工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负全责;各参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是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各项措施的落实负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各监理单位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对文明施工落实情况负监管责任。要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形成全市上下、方方面面对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责任共担、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2、建立各方主体文明施工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各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统一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落实文明施工各项规定和措施,从工程开工伊始就要认真研究制定促交通、保环境、保民生的实施方案和文明施工具体措施,设专人每天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要快速纠正并整改达标;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障体系,按标准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文明施工教育,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每天在现场进行巡察,项目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抓好文明施工每一项工作的落实;各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文明施工监管责任,对施工现场围档、残土拉运、车辆清洗等各个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督,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