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策引导,深化与开拓科技融资合作新领域、新层次。
进一步研究完善我市科技融资合作政策规定,优化面向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机制。
创新服务领域。一是设立重大科技项目贷款,相关商业银行对经市科技局推荐已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可适当放宽授信许可;对承担中央和省级科技部门科技计划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或中央和省级科技部门鼓励发展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可给予优先、优惠配套授信支持。二是设立开发区与科技园区贷款,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商业银行给予孵化企业待遇,研究制定扶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别是磁湖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黄金山工业园科技园和各县(市)区科技园区内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政策,创新还款方式,开展增值服务。三是设立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贷款,向我市科技投资公司从事高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发放贷款。四是设立软贷款,为支持科技担保公司发展向科技担保公司发放软贷款。
创新金融产品。相关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发面向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产品,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推出系列专项信贷和结算金融服务产品,运用科学简便的授信评审方法和工程流程,为中小企业提供全程、全方位的优质、快速融通的金融服务。做好中国银行的“达·通”系列,中国建设银行的“成长之路”、“速贷通”,交通银行的“展业通”,招商银行的“金融租赁服务”、“供应链金融”,黄石银行的“方舟计划”和“快易贷”、“快易创”、“快易展”、“快易助” 等系列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为企业提供快速融资,帮助企业自主创新和抢占商机。
创新贷款方式。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给予无需抵押或担保的信用贷款。积极开发抵押与质押担保新方式,简化以企业现有或未来形成可控资产抵押贷款制度。探索实施以可设置财产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股权等抵押、质押担保贷款制度。
扎实推进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订的《黄石市科技贷款及贴息管理办法》和《黄石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配置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的落实。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加大市科技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发的《黄石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力度,切实帮助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有效质押物不足而导致的贷款难问题,利用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通过科技贷款贴息的风险补偿,减少银行风险,促进银行加大放贷规模,满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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