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技防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10〕13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技防城建设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四日
关于全面推进技防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技防省份、技防城和技防入户工程建设工作,用技防手段进一步深化平安苏州建设,进一步织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全省技防工作推进会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在苏州市区及五个县级市全面推进技防城(技防入户)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苏州”的总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充分结合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治安形势特点,以技防建设为载体,以信息化应用为导向,坚持“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实施、多方参与、百姓受惠”的原则,以网络化布局的治安监控系统为龙头,综合运用多种技防手段,加强对人、车、物、路等社会治安关键要素的网络化动态防控,不断推动技防设施向基层防范单元延伸,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全面构建“防范技术融合应用、防控时空无缝衔接、防控目标全网追踪、防控区域城乡覆盖”的技防城市,保持全市社会持续平安稳定。
二、总体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两道电子防线”和“六张网”的建设、推广技防产品进入居民户和商户、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等手段和措施,使技防设施在维稳处突、服务管理、预防发案、支撑打处等方面发挥出重要成效。用两年的时间,实现苏州全市技防入户率达到80%以上,市区和五县市全部完成技防城建设的目标。
三、具体建设标准
(一)建设完善“两道电子防线”。
1.省际、市际、县级市(区)际治安卡口全部建成双向道路监控系统和车辆号牌抓拍、识别、比对报警系统,可供机动车通行的出省、出市、出县级市(区)道路口,全部安装治安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