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市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市级投资计划,负责全市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工作。
(六)对外经济科。
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外贸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负责组织安排利用外资的审核和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和监督全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编制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地市的区域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
(八)能源科(市能源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核电、水电、电网和新能源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拟订全市煤炭、天然气管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煤炭、天然气管道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和煤矿安全改造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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