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交通秩序大整治。一是明确职责,“严管”。一方面,以“保畅通,保安全”为出发点,加强对影响交通秩序和危及交通安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参与者的管控力度,保障“人车分流,各行其道,行路有礼,停车有律,行车有序”。另一方面,强化社会监督,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举报有奖制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让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现象成为众矢之的。同时,开展温馨提示、现场劝导活动。通过完善交警巡逻执勤工作机制,扩大道路管控面,增加巡逻车辆及人数、密度,并通过喊话提醒,及时发现、制止、纠正不文明交通现象和违法行为。二是突出重点,“严查”。一方面对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停车、随意掉头、违法超车、争道抢行、驶入禁行区等违法行为,见违必纠,切实保障道路畅通。另一方面对危及交通安全的超速行驶、超载以及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见违必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三是攻克“顽疾”,“严处”。对影响城市形象,影响道路交通环境的城市“顽疾”,如违法占用道路,施工不设置防护设施,“麻木”、“摩的”非法营运等现象,要部门联动,重拳出击,严管重罚。对于公务车、警车、军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抄告送达制,责成单位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并通过建立有效的考评、奖惩机制,把交通秩序整治常年化、常态化。
(五)开展交通设施大建设。一是按照“畅通、便捷”的目标要求,提高城市主干道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设置率,提高城市标志标线施划率,提高出行引导设施、停车泊位的设置率。二是按照“安全、有序”的目标要求,提高路口渠化率,提高路口减速设施的设置率。三是按照“科学、高效”的目标要求,提高路段、路口电子监控设备的设置率。
(六)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大创建。以文明交通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可续性发展。一是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示范路口、示范岗亭创建。二是开展交通文明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的创建,深入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三是开展十佳文明驾驶人、十佳文明出租车、十佳文明公交车评选,激发职业驾驶人的参与热情,引导他们自觉践行文明交通,遵章守法,文明礼让。
(七)推动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大提升。一是加强道路交通流特性调查、事故特征分析、交通需求分析和交通安全趋势预测,制定符合城市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二是按照“有序、安全、畅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组织好市城区交通流,按照交通分离,疏堵结合的原则,依法采取限制性、禁止性、引导性措施,合理分配好交通流量,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能力。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功能,在具备条件的路口、路段逐渐实现由点控到线控,再到面控的提升,提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档次。四是加强交警队伍建设,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警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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