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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1、创新消防监管模式。2010年,积极探索“以证管火”和“以业管火”,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重点开展“以房管火”试点,落实业主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2011年,全面实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2012年前,引导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加强对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配合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探索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

  2、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建立全市资源共享的消防监督业务办公平台,实现各级消防行政许可申报、审批、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全部网上流转和动态全程监控,依托行政服务中心,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执法透明度;制订各类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严格落实;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专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员”和“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单位”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先进典型。2010年,开展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大培训、大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认真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责任;研究制定《宜昌市公安机关消防工作考核标准》和《宜昌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和派出所等级评定范畴,不断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3、拓展消防安全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消防站对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宜昌消防楼宇电视网络的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2010年,完成《楚天消防》杂志进机场、机舱任务;开展“万场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和“消防形象大使率万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深入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2011年,在三峡大坝电厂、船闸等部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到2012年,建成市、县级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尽快制定本地区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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