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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2.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三化两型”城市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改进立法方式,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向社会公布草案、深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等方式组织立法调研,使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全年完成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议工作,完成4件政府规章的后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有立法计划的单位
  3.做好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科学设定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分值,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评议考核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中,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考评范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结果抄送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与奖励惩处和干部任免挂钩,充分运用好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成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4.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规范(试行)》(郑政〔2009〕54号,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制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验收标准,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范》和创建验收标准,2010年6月份,对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初次验收,下半年再验收一批。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5.抓好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6.实行行政听证制度。制定行政听证办法和规则。扩大行政听证范围,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明确规定听证代表遴选制度、听证前信息告知制度、听证公开制度和听证意见反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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