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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1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备案文件审查率要达到80%。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错必纠。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违法内容的、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抵触的、越权减免税费以及其他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和措施不相符的规定。清理工作在2010年11月30日前结束。建立有效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而不备、逃避监督的问题,纠正当前一些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登记、公布、备案环节中的问题。第二季度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比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13.加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义务。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抓好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工作的监督。对不执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拒不执行的,行政复议机构要提请行政复议机关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法制机构
  14.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存在问题的研究,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对待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
  配合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政府各工作部门法制机构
  15.重点推进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完善本级本部门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机制,主动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公开执法投诉案件的办理流程,认真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事项,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事项投诉有受理,受理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结果有反馈,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适时完成对《办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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