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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10〕81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各产煤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10〕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培育现代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积极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兼并重组地方煤矿企业,鼓励推进煤电铝合作、煤矸石综合利用、煤层气开发、煤化工等项目合作与建设,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促进我市煤炭工业集约发展、规模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2.坚持“一个矿区以一个主体开发为主”和就近适量的原则,遵循地质规律,科学合理划分兼并重组区域,确定兼并重组主体;大力支持省骨干煤炭企业优先兼并重组相邻相近煤炭企业和整合煤炭资源。
  3.坚持发展先进与淘汰落后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实现规模化经营。
  4.坚持市场主体一律平等的原则,统一安全标准,统一准入条件,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思路
  通过大型企业(集团)兼并重组一批,支持地方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以上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一批,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退出一批,形成以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以上煤炭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拉长产业链条,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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