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深入开展三进六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0〕18号 二○一○年三月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在全市深入开展“三进六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全市深入开展“三进六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3年在全市深入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村)、进企业、进学校,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活动(以下简称“三进六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的要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长效工作机制为手段,以深入开展“三进六争创”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及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常识的学习宣传,让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单位,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家庭,使各族干部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整体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三年争创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维护社会稳定、人人重视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郑州,实现中原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进六争创”活动,使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切实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各族群众之间团结协作、和睦相处;对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和纠纷能依法妥善处理,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跨地区声援、求援、串联等现象;少数民族人口在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和千人以上的乡(镇、办事处)按规定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