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郑州市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2010〕36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郑州市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为认真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豫政办〔2009〕16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郑州市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示范基地的重要意义
示范基地是产业集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工业集聚区为主体,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高、水平和规模领先,在产业升级、“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效率效益提高、安全生产、区域品牌发展和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等方面走在前列的产业基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创建示范基地,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对有效促进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节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加快我市现代工业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率先发展、创新发展为指针,着力优化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步伐,着力提高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示范基地。
(二)总体目标
围绕创建示范基地的要求,力争2010年,在全市培育3-5个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2个以上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到2012年,创建10个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其中省级5个以上,国家级2个以上。以创新创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重点,把示范基地建成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推进基地、科技创新的先导基地、节能减排的实践基地、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三、创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