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水质检测。对供水水源地和供水工程设施设立明显的标志。积极协调卫生、环保部门共同加强对水厂水源、出厂水和末梢水的监测,确保水质达标。加快农村水源地环境整治步伐,加大对农村改厕建设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整治力度。
  七、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范围广、建设内容多、建设周期长,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把这项民生工程干好。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郑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郑政明电〔2006〕2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为该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机构,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搞好配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审查、实施方案批复、投资计划下达等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工程建设资金,并保证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水务(利)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实施主体的责任,科学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工程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做好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资金的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安排好工程的用地;电力部门要保证工程的用电;物价部门要协同水务(利)部门共同核定好工程的水价。
  (三)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在工程建设用地方面应优先安排。对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用电电价应按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对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应缴纳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应按上级规定依法给予优惠和减免。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热情参与和投入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扩大工程建设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保证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建立奖惩机制。各级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职能,要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并将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中州杯”考核内容,加强监督和考核。对在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