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促进部门专项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基础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市审计机关对市直部门2009年预算安排和追加的重点专项经费使用绩效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3.以规范民生工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推进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为目标,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4.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以促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市审计机关对我市转移支付等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审计调查。
5.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以促进税务部门进一步理顺税收征管体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益为目标,市审计机关对市地税系统税收成本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6.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通过交叉开展审计调查方式,市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五)检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同级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2009年6月,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市本级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下达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承办单位和牵头部门,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对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着重围绕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整改完善,建立了经营性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招待费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等十多项制度,对有关违规资金进行了清退。2009年底市政府专题将整改意见上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此次审计将对整改意见和相关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继续进行跟踪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工作情况,使审计整改工作程序在人大监督这个环节形成规范性制度。
五、审计组织与分工
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市审计机关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和财政审计一体化的运作协调机制具体组织实施,打破工作界限,科学通盘安排,加强协调沟通,统一指导检查,按期完成“两个报告”,真实全面反映审计成果。初步安排如下:
(一)2月下旬至3月上旬,审前准备阶段。在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方案获批后,市审计机关要科学安排,围绕具体项目任务、内容和重点,搞好分工,确定主审,制定各项审计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