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有关部门驻辽滨沿海经济区办事机构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0〕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市直有关部门驻辽滨沿海经济区办事机构运行工作的落实,加速辽滨沿海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直有关部门驻辽滨沿海经济区办事机构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高科(常务副市长)
成 员 老颜武(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永夫(辽滨沿海经济区常务副主任)、周杰林(市环保局局长)、翟鹏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友昌(市港口与口岸局局长)、赵佐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董桂林(市交通局局长)、张志焕(市规划办主任)、于长广(市供电公司总经理)、王永威(市外经贸局副局长)、范勇(市经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