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加强创新基地建设。继续加强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品开发与测试、大型仪器共享、科技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创业平台建设。积极利用现有公共科技资源,整合形成面向企业开放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武汉科教优势,推动产学研结合,申报、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武汉市要积极争取中国科学院、教育部等在东湖高新区设立新的科研分支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
(六)着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东湖高新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支持企业核心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和标准全球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纠纷应对机制,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对专利申请和重要标准研制按规定给予补贴。省和武汉市及东湖高新区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专利和标准信息服务,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有效移转,采取措施引导企业加快专利的实施应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七)着力推动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开展自主创新,加快推动东湖高新区的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开发。要以综合保税区的申报为突破口,争取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支持,建设东湖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支持企业引进关键技术、装备、知识产权,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在东湖高新区建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促进国际间技术和产业转移。开展多层次国际科技交流,加强与世界著名高科技园区和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配合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企业。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企业的产品进出口、对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与服务。
(八)着力发挥示范区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利条件,逐步将其探索形成的新型体制机制示范模式向省内高新区及各地推广。支持各地与东湖高新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强东湖高新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联动,扩大示范区辐射带动效应。各地要以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注重借鉴学习东湖高新区的先进经验,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集成资源,加大投入,大力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尤其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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