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事关广大干部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在党和政府的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010 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 “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 作为工作主线,继续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慎做好工资收入分配,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持之以恒地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一、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3.2 万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0.6 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0.5 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3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4% 以内。 一是把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首位。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系统、统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实施 “ 三支一扶 ” 计划,健全就业见习制度 , 组织开展更有效的就业服务。 二是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帮扶重点。 坚持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深入开展 “ 充分就业社区 ” 活动。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开发 1000 个公益性岗位,切实解决一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是全方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继续开展就业相关数据快速调查工作,掌握全市农村劳动力基本动态。充分运用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扶持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拓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健全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务输出工作机制,扩大劳务品牌影响力,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以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为重点,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创业服务力度,着力提高创业的初始成功率以及对就业的带动率,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 3000 人,带动 1 万人实现就业。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服务推动,推广农家乐项目创业模式,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自主创业。 五是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快工作进度,努力推动 “ 五缓四减三补贴 ” 政策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落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和稳定就业的功能作用,形成就业与职业培训、社保的联动机制。加强就业统计,及时跟踪和准确掌握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就业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专项自查,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