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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09 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多措并举,深入开展 “ 安全生产年 ” 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 “ 三项行动 ”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 三项建设 ” ,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式保持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崇阳县人民政府等 13 个单位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 称号;授予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 6 个单位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 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成鄂南经济强市作出贡献。

  附件:

  1.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2.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附件 1 :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

  通山县人民政府

  通城县人民政府

  咸安区人民政府

  嘉鱼县人民政府

  赤壁市人民政府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咸宁市农业局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 2: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

  嘉鱼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湖北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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