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09 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多措并举,深入开展 “ 安全生产年 ” 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 “ 三项行动 ”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 三项建设 ” ,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式保持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崇阳县人民政府等 13 个单位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 称号;授予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 6 个单位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 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成鄂南经济强市作出贡献。
附件:
1.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2.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附件 1 :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
通山县人民政府
通城县人民政府
咸安区人民政府
嘉鱼县人民政府
赤壁市人民政府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咸宁市农业局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 2:
2009 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
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
嘉鱼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湖北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