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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任务分配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任务分配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53号)


城区、矿区、南郊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大同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落实。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大同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任务分配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范围的通知》(同政办发〔2010〕21号)、《大同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暂行管理办法》(同政办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以区细化、核量计算、减量自补、严格兑现”的要求,结合我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城市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2、坚持城市垃圾源头管理、系统管理、长效管理的原则;
  3、坚持辖区管理责任制原则;
  4、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二、工作任务
  1、任务分解
  城  区:日清运生活垃圾650吨。
  矿  区:日清运生活垃圾50吨。
  南 郊 区:日清运生活垃圾110吨。
  开 发 区:日清运生活垃圾12吨。
  同煤集团:日清运生活垃圾120吨。
  全市总计:日清运生活垃圾942吨。
  2、任务计算方法
  任务指标的计算方法:人口数×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中国人均日产生活垃圾0.9-1.3公斤),并参照各单位近两年内生活垃圾清运量。
  城区常住人口56.4万人,流动人口13万人,日产生活垃圾650吨。
  矿区建成区内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常住人口4万人,流动人口2万人,日产生活垃圾50吨。
  南郊区建成区内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包括17个城中村,23个环城村),常住人口11.8万人,流动人口5万人,日产生活垃圾1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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