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包括樊庄村、蔚洲疃村)区常住人口1.65万人,日产生活垃垃圾12吨。
同煤集团管辖的平旺地区、平泉地区和棚户区,常住人口13万人,日产生活垃圾120吨。
3、责任范围
城区、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矿区、南郊区:负责建成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同煤集团:负责同煤集团管辖的平旺地区、平泉地区和棚户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工作。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富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检查、考核各区、同煤集团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市财政局:负责对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减量自补兑现。
三、考核办法
1、根据《大同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暂行管理办法》,市政管理委员会生活垃圾处置办公室,负责监督富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生活垃圾的计量和处置;监督各清运单位的运送情况,做到一车一计,一日一表,一周一报,一月一汇总。周报表要通报给各清运单位,月汇总通报各区、各相关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月汇总报表,对照各区任务指标进行减量经费自补工作。
2、对非财政预算单位,市政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乱倒生活垃圾和清理不及时形成垃圾死角,将按照建设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3、有清运能力并清运车辆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要求的单位,可自行清运,但在清运前必须取得辖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报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将清运量计入辖区工作任务中。
4、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单位年终给予奖励。
四、责任处罚
为加强大同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规范化管理,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标准,对不按规定进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进行处罚。
五、实施方法
为使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决定采取分两步实施。
1、准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