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展不快。全椒襄河镇、明光管店镇2个全国重点镇和南谯乌衣镇、全椒古河镇、凤阳武店镇、定远炉桥镇4个全省重点中心镇消防规划尚未编制,有的县、市、区消防规划虽然编制了,但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除定远县外,其它县、市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均未达标、70%普通乡镇建队任务尚未完成。个别辖区至今未设消防站。
三是部门依法监管的职责履行不到位。市防委制定了《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防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但在部署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大部分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主动性不强,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还是由消防部门唱独角戏,达不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四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全民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一些单位忽视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自防自救能力相对薄弱,社会面火灾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五是农村消防工作相对滞后。基层政府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涉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不明确,未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消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消防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待不强。
六是消防经费保障乏力。部分县、市、区消防业务经费未达到《安徽省市、县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标准,个别县的合同制消防员经费尚未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地要认真分析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给本地区消防安全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正确处理消防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关系,落实消防工作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滁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确定的工作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合力。
二是加大投入,促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各县、市、区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计划和财政预算,业务经费达不到最低保障标准的,要抓紧补齐;消防规划没有编制的,要抓紧编制;市政消火栓不足的,要抓紧补建;器材装备建设没有配齐的,要抓紧配齐;专职消防队建设没有达标的,要抓紧建设。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吸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落实责任主体,强化整改措施,紧紧围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坚决杜绝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