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体系,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发布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提升工作质量。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的同时,努力提高信息质量,消除空白栏、空白月,重点推进民生类、人事财务类、工程建设领域和教育领域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把网上公开办事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作为重要内容。
(四)提高示范点建设水平。要建立示范点建设动态考核机制,按照示范点建设“六有”标准,增加投入,提高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分管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和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将建立依申请公开预警功能,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定期通报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
(六)严格保密审查程序。要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对未通过涉密审查、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公德等方面的信息,予以清理,不予发布。对涉及第三方利益的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予以发布。
(七)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要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市直没有建立门户网站的单位,除涉秘、安全等原因外,要尽快建立,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实行链接。
(八)创新工作机制。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考评体系和示范体系,实行定期通报,强化网上考评;建立健全政府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事件等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