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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09-2010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0.大力引导和扶持开展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推进工业“三废”综合治理,抓好铜尾砂、石英尾砂、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琅琊山矿业总公司要在铜尾砂科研和综合利用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凤阳县要认真开展石英砂、石灰石企业整治,严格实施国家环保、行业规模等有关规定,坚决打击非法生产企业,取缔无证企业。(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凤阳县人民政府)
  11.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与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认真贯彻《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省财政厅财综〔2003〕652号、滁政〔2008〕37号文件精神,强化墙改基金的杠杆作用,大力扶持新型墙材企业发展,生产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新型墙材,满足粘土企业关闭后的市场需求。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建委、市房产局)
  五、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2.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13户全省百家节能行动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节能指标。重点耗能企业要强化基础工作,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45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企业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建立节能责任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实施节能奖励措施;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活动;完善能源计量器具、原始记录、基础台帐,加强用能计量和检测,按期报送能源统计资料,提高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行业节能水平的大幅提高。(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
  13.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实施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地方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规程和标准。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市政和国有投资项目率先实施“绿色照明”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
  14.开展交通节能。逐步淘汰油耗高的老旧车辆,严禁淘汰车型和轴荷、能耗、排放等技术参数超标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燃油定额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5.开展商业节能。在大型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酒店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制度。争创国家级绿色饭店。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引导和鼓励发展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做好试点工作。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等其它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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