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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国专项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的实施意见

  填表说明:1、变更规划项目是指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绿化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工业用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调整容积率项目是指提高用地容积率的房地产项目;
  2、统计项目范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规划许可的项目;
  3、凡2008年1月1日前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含)以后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划执行;
  4、请按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第一季度三个时期的情况分别填报;分6月20日前、9月20日前各上报一次。
  5、如果某项指标没有,请填“无”。

  检查人:(签字)         电话:       

  附件4:
  ___市专项治理期间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市、县

名称

举报及核查情况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受理举报总件数(件)

已核查件数

(件)

正在核查件数(件)

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移送司法机关情况

受组织处理人数(人)

受处分总人数(人)

县处级以上人数(人)

移送司法机关总人数(人)

县处级以上人数(人)

查实

件数

查否

件数

县处级人数

地厅级人数

合计

县处级人数

地厅级人数

合计

 

市本级

 

 

 

 

 

 

 

 

 

 

 

 

 

 

各县(市)分列

 

 

 

 

 

 

 

 

 

 

 

 

 

 

 

 

 

 

 

 

 

 

 

 

 

 

 

 

合计

 

 

 

 

 

 

 

 

 

 

 

 

 

备注

此表由监察机关统计汇总:于2009年6月20日前、9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三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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