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一种意识,即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意识牢固树立,能够自觉将“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为符合法”作为基本准则,做到“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确保执法培训教育面达到100%,交通行政执法“四制”推行面达到100%。
--增强一种能力,即交通执政能力。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决策机制进一步科学和完善,能够始终把握交通运输发展主线,能够妥善处理交通建设发展中各方利益关系,能够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自觉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投诉处理率达100%、行政复议受案率达到100%、准确率达95%、应诉胜诉率达80%以上。
--健全一个体系,即交通运输法制体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力度,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配套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涵盖交通运输管理全行业的法制体系,实现交通运输管理的有法可依。
--建好一支队伍,即交通运输执法队伍。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与教育,强化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建设一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得到社会认可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确保在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10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执法文书差错率控制在2%以内,为依法治交提供组织保障。
--营造一种环境,即良好发展环境。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力度,形成推进依法治理、创建法治交通的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深入人心,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取得新突破,交通运输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交通良好形象牢固树立。
三、主要措施
一是创新交通法治理念。适应科学发展要求,深刻理解法治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推进科学发展的助推剂。将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内容和要求贯穿到“法”的层面,立足交通运输实际,像抓廉政建设一样抓法治建设,坚持每年举办一至二期交通法制讲座,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大法制工作保障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征文活动,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转变管理观念,努力将“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为符合法” 作为衡量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法制观念的基本准则,努力构建“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的浓厚氛围,真正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理念转化为广大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依法治交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