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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的通知


  (三)加大抽检力度。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质量监测和执法抽检制度,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要充分利用检测成果,采取检、打联动的办法,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依法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农资广告审查,继续加大农资广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广告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的虚假宣传。要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防止虚假违法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农村传播。

  (四)狠抓案件查处。各有关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12316举报热线的作用,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核查处理,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对案情没有搞清楚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应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和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农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查处效果。要通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有力震慑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非法生产经营者。

  三、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由农业、工商、质监、物价、经委、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宣传等部门组成的打击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联系、指导、协调和督办全市农资监管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确保农资品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质监部门负责农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打击生产领域的制假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农资流通环节监管,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假冒商标、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负责打击种子、农药、复混肥和配方肥违法行为;物价部门负责农资价格监管,适时启动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打击哄抬农资价格等不法行为;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公务人员失职渎职、官商勾结、行贿受贿、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及时予以查处;经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农资生产企业依法经营,加强质量管理;宣传部门负责日常宣传工作,报道典型,曝光违法企业和不法经营户;司法部门负责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对农民的法律知识教育,增强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供销部门负责本系统农资经销企业管理,规范进货渠道,严格商品质量管理,健全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扩大服务范围;信访部门负责农资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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