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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语言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

湖北省语言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
(鄂语字[2010]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展示我省高校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成果,提高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化素质和普通话水平,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诵读经典诗文,传承中华文明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大赛设本科组和专科组两个组别。以本科生为主的高校,仅限报名参加本科组的比赛;以专科生为主的学校,仅限报名参加专科组的比赛。

  三、大赛流程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在初赛选拔的基础上,每个高校限报2名选手参加复赛。各高校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复赛报名表(见附件三),传真或邮寄至省语委办,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省语委办电子信箱。

  2.复赛、决赛。定于2010年9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决赛的人数按参加复赛人数的50%确定。

  四、比赛项目

  初赛项目由各高校自定;复决赛项目均为朗诵。

  朗诵篇目为中华经典诗文,由参赛选手自定。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本科组和专科组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选手的决赛成绩为评奖依据。

  2.组织奖。对认真组织预赛选拔,宣传工作较好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大赛是今年我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推动和促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大赛,认真做好初赛选拔及后续参赛的各项工作,确保大赛的圆满成功。

  2.各高校要切实做好预赛的宣传和总结,及时向省语委办报送预赛信息(包括图像及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与复赛报名表一起报省语委办,总结须包括参赛人数、比赛形式及有关组织工作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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