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羽毛球
甲、丙组可报男、女各二个队,乙组各单位限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甲A组、甲B组每队至少报男、女各4名运动员参加团体比赛;各组单项比赛,单打每队可报男、女各4名运动员,双打每队每项目可报3对选手。
(八)网球
甲、乙、丙组各单位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各单位男、女运动员除参加团体比赛外,可兼报其它单项比赛。每单位参加男、女双打比赛限报2对。
(九)毽球
可报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各一队。各组别限报男子单打、女子单打运动员两名。各组别限报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各两对。男、女单踢限甲组参加,各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一名。
(十)武术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甲、乙初级组和自选组,男、女运动员分别报5名(男、女运动员各组共计l0名);丙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3项(不含对练)。
(十一)健美操
限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共6人,每单位在每个比赛项目中各限报1队(人)
(十二)桥牌
限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4至6人。
凡参加各项比赛必须是一所学校的学生组队,不得跨校组队。公开团体赛、女子团体赛、混合团体赛各校限报一队;双人赛各校各组限报两队。
(十三)定向越野
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其中,高等学校运动训练专业参赛男、女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2人。
(十四)体育舞蹈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2、参赛选手可以参加不同系列的舞种比赛,但不得跨组比赛,每对选手限报两项,团体舞除外。
(十五)围棋
团体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队员人数不限。
(十六)中国象棋
团体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队员人数不限。
(十七)啦啦操
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2名,队数不限。
十一 竞赛办法
(一)田径: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3、如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队(人)或3个单位,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编排记录组通知报名单位改报其它项目
4、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
5、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发。
(二)游泳: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三)篮球:
1、各组别根据报名队数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按历年比赛的名次顺序确定种子队,然后抽签分成若干小组(根据报名队数),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按积分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决出最终名次。乙组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单循环,决出名次。
2、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四)排球:
1、甲组: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抽签决定分组与小组序号,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按积分多少排列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根据参赛队的多少来确定分组数。
2、乙、丙组: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3、决定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X(得分总数)/Y(失分总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若Z值相等,按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弃权则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
4、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09-2012年《排球竞赛规则》。
(五)足球:
1、乙组采取单循环的比赛办法。甲、丙组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报名队数在8队以下,则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报名队数在8队以上(含8队),则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单循环比赛,决出各组名次: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决出前八名;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赛程,则由主办单位做出决定。
2、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比赛结束,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