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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收费单位200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工作的通知


  附件3:
  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总额

(万元)

    
    
    
    
    
    
    
    
    
    
    
    
    
    

  说明:
  1、“收费项目”应严格按照规范的名称填写,不得随意省略。尤其是学费和住宿费,要注明是哪一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
  2、“收费总额”只填写直接征收(代收费的除外)的金额,下级单位上缴或其他单位分成的部分不填写。代其他部门(单位)收费的,收费金额不计入本部门(单位)收费总额。

  附件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成情况表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元)

收入分成情况(比例或定额)

收入分成文件依据

(发文字号)

2007年收入

(元)

备 注

中央

省级

地市

县市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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