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5月7日至13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组织相关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是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宣传。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楚天都市报开辟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专栏,并逐步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省委宣传部、省减灾负责)。二是防灾减灾活动宣传。组织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湖北卫视、湖北广播电台、荆楚网媒体等媒体对全省防灾减灾活动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包括社区灾害信息员建设、社区预案编制、知识竞赛、应急演练及相关防灾减灾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减灾办负责)。三是协调移动通信运营商向所有移动通信用户发布“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省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四是防灾减灾成效宣传。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集中宣传本单位、本系统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指导全省中小学校通过组织知识讲座、召开主题班会、办宣传板报、举行应急演练、观看影视作品等形式,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活动。督促中小学校每学期安排2个以上的课时进行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省教育厅负责组织)

  三、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结合部门职能组织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治理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根据排查结果指导社区制订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安全生产事故、危化品事故、传染病疫情、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等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省住房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省农业厅、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科协、省红十字会等省减灾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

  在武汉选择一个社区举行全省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启动仪式,请相关领导出席活动并宣布我省竞赛活动开始。启动仪式结束后,组织社区居民、青年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请省减灾委领导观看竞赛活动。(省减灾办、武汉市减灾办主办,活动所在区减灾办具体承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