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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鄂统计文[2010]30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

  为了提高全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协调性和匹配性,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湖北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湖北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试行)

  为了提高全省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正确反映全省和各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的规模、结构及变化趋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方案建立的依据和原则

  本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为依据,遵循“突出重点、内外结合、先内后外、以外为主”的原则,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突出重点是指重点对建设领域各专业统计中的主要统计指标进行评估;内外结合是指既要对专业统计内部各指标之间的协调性进行评估,也要对被评估指标与专业统计指标之外的相关数据的相关性进行评估;先内后外是指首先对专业统计数据的内部协调性进行评估,然后再对专业统计数据的外部相关性进行评估,以保证专业统计数据内部的协调性和连续性;以外为主是指对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的评判要以相关的外部数据为主要依据,尤其是在内、外部协调性评估结果不一致时,坚持以外部数据作为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的最终依据。

  二、建设领域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建设领域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各专业的被评估核心指标和内、外部评估指标。

  (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评估指标体系

  1.评估的核心指标: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及增速。

  2.内部评估指标:

  (1)城镇3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占城镇5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比重。

  (2)城镇3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速与城镇5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速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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