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春耕生产等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湘农机办函〔2010〕34号)
各市州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省政府关于今年粮食生产的部署,全面了解农机化工作情况,省局决定对全省农机春耕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进行一次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4月中旬至4月底,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六个督查组对各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组与相关市州衔接。
二、督查内容
1、农机春耕生产情况。包括农机具、零配件、油料的供应及市场监管情况;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组织农机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春耕生产情况;“万名干部下基层、百万农机促春耕”活动的开展情况;机插秧技术推广及宣传发动情况;农机春耕备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包括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和项目启动情况;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补贴机具价格和质量监管情况;补贴管理软件培训及使用情况;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的上户情况;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坚决禁止农机购置补贴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农办机[2010]3号)的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和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的意见和建议。
3、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上牌、年检、驾驶培训及证件发放情况;“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情况;拖拉机交强险落实情况。
4、农机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机技术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等硬件建设情况;农机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情况;“阳光工程”培训专项工作经费的争取、管理与使用情况。
5、农机部门自身建设情况。包括市县农机部门机构改革情况;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农机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的提升和工作能力、服务意识的增强情况;市州、县(市区)两级农机部门干部的思想动态情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组在听取相关市州综合汇报的基础上,每个市州抽查1-2个县,抽查对象采取督查组指定的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