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景府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精神,扎实高效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列入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大意义
国家确定我市为资源型城市,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瓷都人民的关怀,是景德镇发展史上一个新的助推器,将极大地加快我市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转型步伐,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极大加快瓷都崛起步伐。
(一)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的支持途径主要有财力性转移支付、优惠政策等,主要支持的是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重点工程项目,支柱产业体系内有较大影响、市场潜力较大、能够吸纳就业并具一定带动作用的项目,以及关系重大民生问题的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等。同时,资源型城市政策将推动瓷土资源勘探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园区优势产业链延伸和相互对接、企业副产品之间相互交换利用、固体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使之形成一批资源节约与循环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破解就业难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营建绿色和谐瓷都。资源枯竭型城市普遍存在下岗失业人员多、城市设施欠账多、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在我市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国务院《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贯穿了改善资源型城市人民生活的主线,在就业、教育、居住、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支持作出了原则性的安排。列入资源型城市后,有利于争取国家在上述方面的相关政策,有力地促进就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安全防控体系,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打造现代教育体系,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快文化事业发展,丰富“文化瓷都”内涵。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
(三)有利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国家对资源型城市的支持,主要是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这种强有力的激励和引导,将激活资源型城市的各类生产要素,也将激活资源型城市周边及更大范围内的各类生产要素,使各类生产要素进行大规模、深层次的流动和重组。大量生产要素流动、重组和寻求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消除现有体制机制弊端、形成新的体制机制的过程,将极大推动我市的改革开放进程,促进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促进各个领域的改革,促进全方位、高层次开放格局的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