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力度。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采取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班、集体学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全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不少于12次。
2.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统一培训。按照统一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今年7-9月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实施,培训经费按规定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天,由各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市政府法制局、市财政局、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县级政府)
3.落实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制考查和测试。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依法行政知识考查和测试,考查和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任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局,县级政府)
(六)加大依法行政监督检查。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1次以上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应当占本部门上一年度案卷总数的20%以上。政府法制部门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市政府法制局、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县级政府)
2.市、县两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县政府)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标准化办案制度,制定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办法和标准,组织开展1次全市行政复议案卷专项评查活动。扩大听证审查范围,加大调解、和解结案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开通网上申请和受理平台,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确保市、县政府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督查规定,加强督促考核。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政府法制局、市级有关部门,县级政府)
4.健全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创新行政机关层级监督方式方法,拓展监督领域,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为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实施重点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也可直接予以撤销或变更。(市政府法制局、市级有关部门,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