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和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加大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支持力度,整合科技人力资源,培养一批知识结构新、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科技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依托中央和省级院所,整合科技物力资源,建设一批适应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院省、院地合作,省市县互动,发挥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等智囊团作用,整合科技智力资源。
七是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进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加强成渝经济区科技交流合作。支持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在增加研发投入、开展创新活动、应用创新成果等方面发挥带动作用。支持已具备良好基础的重点技术行业,建立以我省优势企业牵头或为骨干的国家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或跨省市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推进转制科研院按照“改革、创新、发展”的要求,着力提升科研院所自身发展和服务企业能力。
八是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畅通创新价值链,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用好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补助资金、创新产品后补助等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投资保障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全方位投入。建设一批技术交易平台、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科技金融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做好深圳高交会等组织工作,办好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
九是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服务四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筹建四川省国际技术转移网络平台、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国际科技合作资源库。组织开展重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继续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走出去”。
十是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市州科技工作指导,深化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抓好富民强县科技专项,择优支持20个试点县。分级分类组织县、乡镇科技管理干部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开展科技培训。办好第十届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送科技下乡活动。
十一是加强科技宏观管理。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面推行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审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开展企业技术开发项目备案工作,做好150%加计抵扣政策前置服务。加强科技政策调研和服务,开展《四川省科技进步条例》修订调研,完成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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